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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盟人社局 作者:盟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4日 分享到: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盟行署主管的正处级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有非税收入的综合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盟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盟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拟订全盟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盟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自治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

  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

  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盟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落实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盟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以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7、牵头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盟(回盟)工作政策。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部分外国人来华工作监管。拟订全盟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贯彻落实自治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盟表彰奖励工作,依据有关规定承担全盟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盟委、行署名义开展的盟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盟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全盟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贯彻落实农牧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农牧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12、根据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要求,经盟行署划转的审批事项,不再承担审批职责,承担监管职责。

  13、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盟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盟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盟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盟科学技术局有关职责的分工。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政策制定上,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盟科学技术局制定。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组织实施上,继续使用现有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由盟科学技术局负责管理维护;继续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专家局联合印制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商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发放工作许可前均应会签移民管理部门。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预算包括:盟本级预算。

  (一)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盟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编制数56人,实有人数56人,离退休人员30人。

  (二)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765.4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0.56万元,下降6.20%,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缩减公务经费、三公经费以及机构改革有调出人员所致。

  支出预算765.4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0.56万元,下降6.20%,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缩减公务经费、三公经费以及机构改革有调出人员所致。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76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65.45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76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45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65.4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5.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06.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65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3、住房保障类58.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少3.92万元。主要用于为位职工购房提供保障。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7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87万元,下降22.55%;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39万元,下降40.5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无因公出国费。

  2、公务接待费1.53万元,比上年预算1.6万元减少0.07万元,下降4.38%,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5.59万元减少4.06万元,下降72.63%。减少主要是由于缩减三公经费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20万元,比上年预算20   万元减少4.8万元,下降24%,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22.53万元减少7.33万元,下降32.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20万元减少4.8万元,下降24%,比上年执行数22.53万元减少7.33万元,下降32.53%。减少主要是由于压缩三公经费所致。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5.4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10.40万元、印刷费1.94万元、邮电费0.65万元、差旅费22.49万元、会议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9.82万元、福利费7.1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5.20万元、其他交通费32.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比上年预算113.59万元减少8.19万元,下降7.21%。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经费及缩减三公经费所致。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4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3辆、执法执勤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全部为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丽春        联系电话:18704891525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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