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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盟人社局 作者:盟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4日 分享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盟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盟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拟订全盟城乡统筹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政策和措施;建立和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资格制度和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盟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编制全盟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盟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全盟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退休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拟订全盟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盟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各类培训实体进行资格认证并进行管理;负责对职业技能鉴定站和技工学校的资质审核;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牧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全盟农牧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牧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十)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一)承办盟行政公署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有处级领导干部9(其中党组成员4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2名),在职职工63人。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党办、综合科、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科、信访与调解仲裁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审计监督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开发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信访与调节仲裁办公室、劳动监察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共计16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收入总额决算为1332.29万元, 超出预算816.01万元的63.26%;支出总额决算为1311.53万元,超出预算816.01万元的60.72%。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1327.95万元,超出预算816.01万元的62.7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08.74万元,超出预算816.01万元的60.38%。

收入支出增加原因:本年单位职工五险单位部门拨入单位记账,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448.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32.2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5.92万元;支出总计1448.2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6.6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5.86万元,增长7.1%;支出总计增加95.86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本年单位职工五险单位部分收入拨入单位记账导致收入增加。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3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7.95万元,占99.7%;其他收入4.34万元,占0.3%。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1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55万元,占87.34%;项目支出165.98万元,占12.66%。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25.2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7.32万元;支出总计1425.2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16.5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5.45万元,增长7.18%;支出增加95.45万元,增长7.18%。主要原因:本年单位职工五险单位部分从单位账支出记账导致支出增加。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0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2.76万元,占87.32%;项目支出165.98万元,占12.68%。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2.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0.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9.24万元、津贴补贴187.41万元、奖金12.88万元、绩效工资59.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12.0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2.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4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09万元、住房公积金65.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57万元、离休费12.06万元、退休费27.95万元、抚恤金17.74万元、生活补助2.51万元、奖励金0.15万元,较上年增加47.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贾俊玉死亡发放抚恤金及增加五险发放;公用经费292.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07万元、印刷费8.37万元、咨询费3万元、邮电费3.64万元、差旅费55.67万元、维修(护)费0.46万元、会议费8.12万元、培训费11.32万元、公务接待费5.59万元、专用材料费5.80万元、劳务费64.47万元、委托业务费1.95万元、工会经费4.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33.01万元,较上年减少42.6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压缩减少及办公费减少所致。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1.6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1万元,完成预算的130.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3万元,完成预算的112.65%;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5.59万元,完成预算的349.38%。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车使用年数多老旧需要维修次数增加所致;三是自治区督查次数增加及下乡检查次数增加所致。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8.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3万元,占80.12%;公务接待费支出5.59万元,占19.88%。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53万元,用于车辆维修保险及正常运转燃油费等,车均运维费4.51万元,较上年减少2.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缩减三公经费原则减少不必要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5.5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5.59万元,接待76批次,共接待48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下乡工作用餐;二是接待检查用餐;三是单位职工加班用餐。较上年减少1.5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缩减三公经费原则减少不必要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局对整体支出和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包括军转干部困难补助和高级工业技工学校建设,均达到了质量、成本、时效等指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局开展的绩效自评项目包括军转干部困难补助和高级工业技工学校建设,均达到了质量、成本、时效等指标。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61万元,比2018年减少42.6万元,降低12.71%。主要原因是:本年出差次数、劳务费减少及三公经费减少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8年减少19.2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政府采购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8年减少35.23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支付全盟电子档案劳务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工作运转;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用于: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无,比2018年增加(减少)0台(套),主要原因是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无,比2018年增加(减少)0台(套),主要原因是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丽春    联系电话:0482-8266499

附件: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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