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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盟人社局 作者:盟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7日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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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增量情况说明

四、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盟行署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盟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盟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拟订全盟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盟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自治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

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

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盟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落实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盟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以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7、牵头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盟(回盟)工作政策。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部分外国人来华工作监管。拟订全盟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贯彻落实自治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盟表彰奖励工作,依据有关规定承担全盟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盟委、行署名义开展的盟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盟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全盟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贯彻落实农牧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农牧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12、根据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要求,经盟行署划转的审批事项,不再承担审批职责,承担监管职责。

13、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盟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盟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盟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盟科学技术局有关职责的分工。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政策制定上,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盟科学技术局制定。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组织实施上,继续使用现有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由盟科学技术局负责管理维护;继续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专家局联合印制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商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发放工作许可前均应会签移民管理部门。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包括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预算单位。

(一) 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上下年有变动的需写明变动原因)

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审计监督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开发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信访与调解仲裁办公室、劳动监察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编制数65人,实有人数62人,离退休人员32人,本年变动是因有退休人员。

(二)单位设置

 纳入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 3,969.45万元,其来源为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比2021年预算增加2,878.52 万元,增加263.85%。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财政局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2,875万元拨入我单位,正常应拨入财政专户,我单位现已将此项资金拨入财政专户。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3,969.45万元,其来源为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比2021年预算增加2,878.52 万元,增加263.85%。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财政局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2,875万元拨入我单位,正常应拨入财政专户,我单位现已将此项资金拨入财政专户。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96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9.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00万元,单位资金0.00万元。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3,96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2.45万元,占比26.51%;项目支出2917万元,占比73.49%。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方面支出。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969.45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数为3,969.45万元,占比100.00%;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占比0.00%。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3,969.45万元,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27.74万元,占支出的96.43%;卫生健康(类)支出70.98万元,占支出的1.79%;住房保障(类)支出70.73万元,占支出的1.78%。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969.4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2878.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827.74万元,比上年增加2879.46万元。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类)行政运行(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67.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此项支出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4.09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有新调入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55.59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9.1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4.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7.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缴纳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875万元,主要用于盟本级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待遇发放,中央财政负担养老保险待遇提高标准的40%。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2897.79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应拨入财政专户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875万元因财政新上系统原因拨入我单位,现已将次项资金拨入财政专户。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70.98 万元。行政单位医疗(项)44.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6.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32万元。减少原因:我单位本年有退休人员,所以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0.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4.38万元。增加原因:我单位职工本年因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也随着调整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6.00万元,占总支出的0.40%,比上年增加0.4万元,增加2.56%。增加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是按照公用经费相应比例提取,本年公用经费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增加。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减少)0.00%;增加(减少)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0万元,增加25.00%;增加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是按照公用经费相应比例提取,本年公用经费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4.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减少)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00%增加(减少)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未发生变化。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82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5.00万元、印刷费5.00万元、邮电费2.05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9万元、工会经费10.97万元、福利费8.23万元和其他交通费32.04万元,比上年减少10.09万元,减少8.94%,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压缩经费。

二、“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8.45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5.45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3.0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涵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办公设备”、“电气设备”、“家具用具”、“纸制品及印刷品”、“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石油制品”、“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审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等采购大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细19项,采购金额来源财政拨款。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项,预算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增量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单位全部门固定资产526.27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2022年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资金5.45万元,计划新增资产32台/件/组。其中:家具用具类配置计划25件/组,资金预算3.50万元;办公设备类配置计划7台/组,资金预算1.95万元;计算机类设备(包含机房用安全设备等)配置计划0台,资金预算0.00万元;专用设备等0台/件,资金预算0.00万元。

截至2021年末,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开展业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开展业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

2022年单位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0.00万元,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如有组织征收收入计划需列明收入项目及计划金额)

五、项支出效目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设置,从预算执行、产出、效益、满意度等多方面对预算项目进行综合绩效管理。2022年,我单位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共计13个,公开绩效目标1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969.4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指用于人力资源引进人才补助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机关及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机关及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机关及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丽春   联系电话:0482-8266499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备注:1、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2、按预算公开编制要求,预算公开报告及公开表的计数单位为万元,而2022年预算编制是以元为计数单位,因此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的差异。

附件: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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