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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促进就业政策解读之三

来源:盟人社局 作者:盟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5日 分享到:

 促进就业政策解读之三

  11. 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政策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政策执行期限: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12. 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疫情期间,对暂时难以外出且创业的农牧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政策对象:疫情期间创业的农牧民工。

  政策执行期限:疫情期间。

  13. 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政策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人员。

  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11231日。

  14. 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残疾人,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政策对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政策执行期限: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01231日。

  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兴安盟就业局经办电话:8212142

  乌兰浩特市就业服务局经办电话:8222703

  阿尔山市就业服务局经办电话:2773001  2773006

  科右前旗就业服务局经办电话:8398569

  扎赉特旗就业服务局经办电话:6718036

  科右中期就业服务局经办电话:4126870

  突泉县就业服务局经办电话:5120067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安盟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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