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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人社办发〔2023〕155号--关于印发《兴安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政策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人社局 作者:盟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8日 分享到:

  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政策知晓度,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更好保障城乡居民养老权益,现印发《兴安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方案》,请各地遵照执行。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8日

  兴安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目标

  通过宣传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引导我盟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保、续保、选择高档次缴费,努力实现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参尽参,促进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二、宣传重点

  (一)参保的利好政策。针对未参保群体,宣传参保的重要性、待遇测算和财政投入情况等,提高其参保积极性。

  (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政策。宣传缴费档次越高,财政补贴越多,个人账户资金积累越多,将来享受的待遇水平越高,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

  (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政策和低保政策的规定。针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讲清将来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时,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基础养老金待遇不计入家庭收入,打消顾虑,将更多困难群体纳入参保范围。

  (四)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政策。宣传有条件的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五)经办规定。宣传如何办理参保、缴费、申领待遇;与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转移接续等政策规定。

  三、宣传形式

  7月份在全盟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月活动。

  各地深入开展“走基层、送政策”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以及视频号、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通过进社区、村庄以及零工密集的用工单位、新业态就业平台、第一书记周例会等有针对性地多形式、全方位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

  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宣传月活动计划、具体方案,印制相关宣传材料,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同时,要发挥好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和社区网格员作用,做好常态化宣传,要用工作成效来检验宣传实效。

  (二)注重宣调结合。各地要结合党中央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要求,在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注重了解群众的迫切需求,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掌握第一手资料,拿出破解问题的具体办法,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三)按时反馈情况。各地要对宣传活动的组织安排、宣传形式、宣传效果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注重积累活动中的图片、视频等相关宣传资料。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23年7月25日前报盟人社局城居科。

  联系人:陈文静

  联系电话:0482-8266596

  邮箱:398134963@qq.com

  附件: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抄送:兴安盟社保中心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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