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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兴安盟行署序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第二号)评估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盟人社局 作者:盟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9日 分享到:

  2020年兴安盟行署序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第二号)评估工作已完成,现将评估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1号)及修订标准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费用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日清淡饮食、忌酒,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检查前禁食8—12小时。

  2.采血及做上腹部彩超检查需空腹,采血后请用力压迫棉球5分钟,以防皮下出血。

  3.女性体检前一天清水清洗外阴,体检当日取尿标本时接中段尿。

  4.月经期的女性不做尿检(经净3—5日后再做),应提前与医护人员说明。

  5.已经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不做放射线(胸片)检查,应提前与医护人员说明。

  6.视力检查为矫正后的视力(需要佩戴眼镜的考生请佩戴眼镜进行检查)。

  7.体检当天不宜穿连衣裙、丝袜及带有金属纽扣的文胸、衣服。

  8.体检当日请保持体检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9.体检完成以后请将体检表交回给工作人员。

  10.体检当日,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蓝白渐变底),提前等待现场编号。

  11.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责任自负。

  12.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考察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组建考察组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该同志在政治思想(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纪律)、道德品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遵纪守法(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是否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工作经历、引进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回避关系等进行方面考察,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盟人社局备案。

  附件:2020年兴安盟行署序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估成绩(第二号).xlsx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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