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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人社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盟人社局 作者:盟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0日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年初盟委(扩大)会议要求和自治区人社厅目标任务要求,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兴安盟人社部门以法治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全面建成权责统一的责任人社、高效便捷的效能人社、公开透明的阳光人社、开拓进取的创新人社、为民惠民的五心人社、清正廉洁的清廉人社。现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盟人社局实施了“法治人社”建设,通过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着力夯实执法队伍,助推依法治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组织党组进行专题学习,由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将依法治盟摆在工作全局重要位置;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法治工作奠定了坚强组织基础;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系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在机构改革时成立了法规科,定编制,定机构,定人员。对重大问题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教育和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情况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着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坚持持证上岗。通过向行署法制办申请,为工伤保险行政工作人员统一办理了《行政执法证》,既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又极大地方便了工伤调查工作。根据自治区内政办发[2016]119号文件精神,为方便工伤职工就近快捷进行工伤认定,不断提高工伤认定效率。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工伤认定管理层级下放到了旗县市。同时,加强对旗县市工伤认定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了全盟工伤认定工作的平稳衔接。2019年11月1日,为提升全盟工伤保险业务经办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维护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局召开了全盟工伤保险典型案例分析会。参会的六个旗县市分别精选了2-3个工伤典型案例进行交流发言。通过经验交流,统一了认识,凝聚了共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2、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和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发挥信访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处理矛盾纠纷的作用,使许多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都依法得到了合理解决,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信访机构坚持以真情体察信访人员的疾苦,热心接待,认真听取他们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信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实实在在地体现党和政府对职工群众的关怀。截至2019年,全盟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1800余份,解答政策咨询720余次。利用就业局企业招聘会、高校毕业生招聘会、普法宣传日等活动,设立法律咨询台,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创业人员和高校大学生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每年3月举办“春风行动”,组织支队全体职工开展“走街头、进社区”活动,并与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采取多种多样的普法工作形式,在走访活动过程中及时发现并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3、依法及时高效办结行政复议案件。按照国家《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凡是属于我局应当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在收到复议申请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对上级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处理的涉及我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我们积极配合,认真答辩。对于被依法撤销或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我们及时予以落实。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从行政行为主体、法律依据和工作程序等方面坚持依法行政,使我局整体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了显著提高。2019年度,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其中维持2件,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3件,撤销1件,另1件正在办理之中。

  (三)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夯实执法队伍基础,以强化法制培训为主线,将法律法规培训列入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在全区“法宣在线"网上学习中,干部职工每年学习5000积分,完成年度学习目标。积极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培训班,2019年年,参加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业务培训班1次,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的同时再进行普法工作,真正做到执法单位要筑牢法律防线,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全系统开展了工伤保险交流会,学习《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40多人次参加,全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2、深化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2019年12月4日,人社系统局机关52名领导干部,集中举行了向宪法宣誓,并做出庄严承诺。同时,积极利用互联公众平台,宣传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等案例。全盟劳动保障监察共检查用人单位1576户,涉及劳动者24479人;审查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1278户,涉及劳动者人数19509人。全盟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受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投诉案件12件,结案12件,结案率100%,涉及64人,追讨拖欠工资33.35万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移送法院5件,涉及人数368人,涉及金额630万元;移交公安案件6件,涉及188人,涉及金额422.5万元。列入“黑名单"案件1起。网上受理拖欠工资举报投诉案件21件,已全部处理完毕。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广大农牧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3、 推进依法行政,全面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始终把“学法、懂法、用法"放在开展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工作环境,有效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制定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二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三是建立“双随机"检查人员权责清单。建立检查人员权力约束机制,列出权责清单,使监督检查权责进一步清晰,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四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企业诚信清单。将被抽查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处置信息,确定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让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戒。

  4、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联通“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依托监管平台建设需要,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后将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工作细则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并由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更新完善信息。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是依法全面履行人社部门职能的重要保障,是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的根本途径。全盟各级人社部门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依法治盟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在现有基础上有新作为、新突破。

  一是以崇德尚法为根本,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建立法治信仰,树立法治忠诚意识,主动将法治工作融入到人社事业改革发展的全局中,将依法行政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的各项环节。

  二是以良法善治为目标,着力构建科学完备的人社法规政策体系。要加快推进人社重点领域地方性立法进程,加强配套政策研究,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等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是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健全完善法治人社建设体制机制。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监督约束,推动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以维护稳定为底线,提高依法预防化解风险的能力。要强化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五是以普法宣传为抓手,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方式方法,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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