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关于做好全盟各类人才队伍状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兴人才办[2021]2号)文件要求,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盟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统计工作。此次调查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迅速开展工作,并按如下要求开展统计工作:
一、人员统计范围
本次调查摸底范围,盟直各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盟直各企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人员。
二、证书统计范围
专业技术人才统计取得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证书的人员。高技能人才统计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水平的人员。其中有多个证书的,按照证书最高级别填报。
三、填报要求
各单位按照《兴安盟人才队伍花名册(专业技术人才)》和《兴安盟人才队伍花名册(高技能人才)》表格填报要求,填写、审核和汇总,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报送),务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报送地点
《兴安盟人才队伍花名册(专业技术人才)》报送专技科506室。
联 系 人:王自成
联系电话:(0482)8266506
《兴安盟人才队伍花名册(高技能人才)》报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416室。
联 系 人:李建平
联系电话:(0482)8266422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