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兴安盟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兴署发〔2019〕4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17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力度,强化对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切实做好2020年度全盟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工作,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盟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办发〔2021〕30号),成立了考核评估工作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设备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盟66家承训机构进行了考核评估,同时对6家新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2021年度全盟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8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82-12333
0482-8266424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