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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盟人社局 作者:盟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8日 分享到:

  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5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40号)精神。结合我盟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实际,现就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盟各旗县市级(含市辖区)医院、旗县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苏木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嘎查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机关、学校、企业所属以及其他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层级,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批准开设的床位数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级别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40号)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进度安排

  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安排,及时部署,在12月20日前完成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申报时间。

  四、申报要求

  (一)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申报全区统一的社会化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或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但不得同年申报两种职称。

  (二)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用于在从事基层卫生工作期间,在本地区顺向流动、岗位聘用、晋升上一级职称使用。向盟市以上或区外地区流动,须参加全区统一的社会化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并取得相应职称。

  (三)任现职以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并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大专以下学历申报人员须到盟市及以上医院(教学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

  五、申报渠道

  (一)线上注册申报

  所有人员申报基层高级职称采取网上申报形式,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登录,在业务办理—2022年度职称(除正高经济师外)申报入口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线下材料提交应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进行。

  1.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需要审核人签字加盖公章,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公示情况须在申报报告中予以说明。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认真填写申报人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同时对单位公示情况栏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已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将予以退回。

  3.申报人员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花名册汇总,将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完整、规范的报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公示、花名册汇总后,报送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六、其他要求

  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把关,科学制定设岗方案,规范申报程序,组织实施好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渠道,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读、舆论宣传工作,使基层单位和参评人员充分了解改革措施,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申报评审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附件:1.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2.《2022年申报基层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填写办法.docx

  3.基层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docx

  4.2022年申报基层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ls

  5.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空表.doc

  6.聘用证明模板.docx

  7.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报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xlsx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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