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直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7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把符合申报条件的继续教育基地项目于4月25日前报专技科,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张驰
联系电话: 8266506
电子邮箱:xamrsjzjk@126.com
附件:1、关于开展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72号)(1).pdf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