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于2024年3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附件1、附件2为word版,其他材料扫描为pdf格式)一并报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张驰
联系电话:8266506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附件1: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1).xlsx
3、附件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1).doc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