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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系列宣传(一)

来源:盟人社局 作者:盟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3日 分享到:

  近年来,兴安盟不断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培养锻炼了一大批优秀劳动关系协调员。他们扎根于基层一线,宣传践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热衷于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出了积极贡献。即日起,兴安盟人社局陆续推出“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系列宣传报道,发布部分优秀代表的典型事迹,敬请关注。心系职工权益 忠诚履职尽责-----兴安盟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赵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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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长龙是兴安盟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一名工作人员。2018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人事用工管理协调工作。在工作中,他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始终坚持为职工尽心服务的初心使命,奔赴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第一线,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一致好评,先后获得“盟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章”、“盟直机关共青团‘学习强国’推广运用工作青年学习标兵”、“兴安盟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抗疫新型冠状病毒无私奉献者”、“2021年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职尽责

  赵长龙深知作为一名人力资源工作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他严格要求自己,从对劳动关系工作一无所知的“小白”成长为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素养的协调员,在本系统劳动关系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经验,赢得广大职工的尊重和信赖。2020年以来,共为30名职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续签事宜,为6名离职职工、5名调出职工和4名调入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和调转手续。同时,他还承担着为5个子公司共46名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工作。

  践行服务理念,为民排忧解难

  在工作中,赵长龙勇于担当、乐于奉献。2021年4月26日,兴安盟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某职工在参加公司举办的篮球比赛时受伤,后经兴安盟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脚跟腱断裂。他得知此事后,多次看望受伤职工,认真了解事情经过,查询政策法规依据,主动与兴安盟人社局沟通,协调办理工伤认定事宜。经工伤业务部门调查核实后,认定该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情况属实,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情形,确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完成后,该职工受伤期间医疗费用七千余元由工伤保险全额报销,为职工解决了实际困难。2022年3月,在人事档案审核和认定中,他发现两名职工参加工作年龄与实际年龄不相符,他详细翻阅档案,主动与盟档案管理相关部门对接沟通,解释汇报有关情况,按照国家以及区盟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予以核实、审批。通过积极争取,最终为两名职工顺利办理完成退休审批,并于5月份正式享受退休待遇。

  刻苦钻研业务,提升服务质效

  赵长龙始终坚信唯有不断努力精进业务,才能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他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向专业人员虚心请教,于2022年1月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四级(中级)证书,成为兴安盟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唯一一个取得此项资格的工作人员。他表示,要把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证书作为新的起点,继续说真话、讲实情、办实事,全力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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