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规划财务、就业创业、职业能力建设、基金资金监管、农牧民工、综合执法、仲裁信访、劳动关系、政策法规和局机关定点帮扶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基金资金监督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局、信访与调解仲裁办公室、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兴安盟劳动权益保障中心、兴安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简历:
张丽娟,女,蒙古族,1973年0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现任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规划财务、就业创业、职业能力建设、基金资金监管、农牧民工、综合执法、仲裁信访、劳动关系、政策法规和局机关定点帮扶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基金资金监督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局、信访与调解仲裁办公室、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兴安盟劳动权益保障中心、兴安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简历:
张丽娟,女,蒙古族,1973年0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现任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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