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评价质量和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盟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4-27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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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盟人才评价工作质量,规范开展人才评价活动,营造公平公正的人才评价环境,维护社会诚信和经济社会秩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评价质量和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41号)要求,决定开展全盟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评价质量和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整治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形成常态化管理,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整治范围和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评价质量和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整治两部分内容,重点检查有无乱收费、滥发证、“山寨证书”等社会问题。

  (一)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评价质量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范围: 对自治区备案的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等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的评价质量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整治内容:

  1.超出备案范围开展评价行为。全面检查评价机构是否存在开展备案职业(工种)范围以外的评价行为。

  2.违规异地评价行为。全面检查评价机构是否存在在备案属地之外开展评价工作、设立分支机构和评价点的行为。

  3.虚假简章和虚假广告行为。全面检查评价机构是否存在“乱承诺、包通过”等虚假简章和虚假广告的行为。

  4.非法评价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检查本地区是否存在未经备案擅自开展评价的非法评价机构。

  5.违规收费行为。全面检查评价机构是否存在超标准收费、乱收费、只收费不开票等行为。

  (二)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以下简称技术技能类)的培训评价发证活动。

  1、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是否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是否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是否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

  2、虚假或夸大宣传等情况。有无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 X X X 部原XXX部”和“包过”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等。

  3、违规培训评价、违规收费等情况。是否存在非法颁发或者伪造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甚至不评价或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是否存在恶意终止评价、抽逃资金等行为。

  4、是否存在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 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二、明确工作节点和要求

  按照全区统一工作部署,分为部署、自查、盟市复查和自治区抽查、整治整改和总结五大阶段,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一)部署阶段(2022年4月)

  各旗县市要结合实际进行安排部署,对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评价质量和“山寨证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宣传引导,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相关评价机构及评价发证活动自查工作。对“山寨证书”整治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及时上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自查阶段(2022年5月底前)

  各评价机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专项整治内容要求,开展自查,并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自查报告。

  (三)盟市复查和自治区抽查阶段(2022年7月底前)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价机构进行复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重点盟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

  (四)整治整改阶段(2022年5月-7月)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旗县市、各部门要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公布被查处的机构违规行为以及相关“山寨证书”,责令相关机构立即整改。要建立评价机构“红黑榜”制度,将整改落实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定期公布评价机构清单和评价工作范围。对整改后依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照审批管理权限依法撤销办学或评价许可。

  (五)总结阶段(2022年8月底前)

  各旗县市、各部门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底前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组织机构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评价质量和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丁晓东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局长

  成  员:林玉萍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振奎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凤阁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

  王自成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科长

  李建平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鉴中心主任

  侯国卿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2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鉴中心,2个专项工作组为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评价质量工作组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工作组,组长分别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鉴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人和盟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室职责:负责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评价质量工作组职责:负责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评价质量和技能类“山寨证书”整治的组织实施、督导调度、调研检查、总结评估等落实工作。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工作组职责:负责专业技术类“山寨证书”整治的组织实施、督导调度、调研检查、总结评估等落实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李建平    8266422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王自成    8266506

  盟人事考试中心        侯国卿    3822308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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