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盟行署主管的正处级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有非税收入的综合部门。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盟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盟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拟订全盟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盟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自治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盟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落实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盟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以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7、牵头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盟(回盟)工作政策。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部分外国人来华工作监管。拟订全盟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贯彻落实自治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盟表彰奖励工作,依据有关规定承担全盟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盟委、行署名义开展的盟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盟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全盟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贯彻落实农牧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农牧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12、根据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要求,经盟行署划转的审批事项,不再承担审批职责,承担监管职责。
13、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盟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盟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盟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盟科学技术局有关职责的分工。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政策制定上,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盟科学技术局制定。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组织实施上,继续使用现有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由盟科学技术局负责管理维护;继续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专家局联合印制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商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发放工作许可前均应会签移民管理部门。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金资金监管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开发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政务服务科、工资福利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信访与调解仲裁办公室、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共计16个科室。
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非独立核算单位兴安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非独立核算兴安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非独立核算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中心、非独立核算兴安盟劳动权益保障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非独立核算单位兴安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非独立核算兴安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非独立核算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中心、非独立核算兴安盟劳动权益保障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 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兴安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非独立核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兴安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非独立核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中心 |
非独立核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5 |
兴安盟劳动权益保障中心 |
非独立核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严格落实全盟城镇居民增收工作部署,全盟城镇新增就业7107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1.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413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57.6%,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586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8.7%,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5600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11.9%,农牧民转移就业98325人次,完成年度目标的110.5%。
(二)社会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实施社会保险服务提升工程,深化改革、参保扩面、欠费清缴、风险防控、待遇支付和优化服务等工作同频共振、整体提升。探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试点工作,在全区率先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盟级统筹和工伤保险盟级统支准备工作。
(三)人才人事工作不断深化。争取实施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2个。职称评审工作稳步开展,全盟享受特殊岗位政府补贴人员687人,年度增加107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持续壮大。
(四)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实施兴安安薪工程,以12个方面44项具体问题为抓手,深入开展预防整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两金三制”“双驻双查”等源头治理措施,全盟40个在建工程项目各项保障制度覆盖率达到100%,全盟立案处理和协调解决各类平台欠薪线索(案件)1000件,涉及人员6387人、涉及金额18750.35万元,全盟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100%。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063.6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957.15万元,减少48.68%,变动原因:年初预算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盟级财政配套资金和社区民生志愿者盟级财政配套资金而决算数据中不包括以上两项经费导致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1.32万元,增长25.6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2,063.6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038.9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425.70万元,增长26.39%,变动原因:2023年全区职业技能大赛在兴安盟举办,自治区为我单位拨大赛专项经费,导致决算数较上年增长。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 24.7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4.38万元,减少15.04%,变动原因:本年项目经费结转减少导致。
(二)支出决算总计 2,063.6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037.9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20.35万元,增长25.99%,变动原因:2023年全区职业技能大赛在兴安盟举办,自治区为我单位拨大赛专项经费,导致决算数较上年增长。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单位无结余分配。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25.7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2022年结转的专项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97万元,增长3.92%,变动原因:本年专项经费年度拨入我单位,未来得及支付,导致年末结余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038.94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36.67万元,占 99.89%;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2.27万元,占 0.11%。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037.97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252.66万元,占 61.47%;
本年项目支出 785.31万元,占 38.53%;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051.2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53.35万元,减少48.78%,变动原因:年初预算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盟级财政配套资金和社区民生志愿者盟级财政配套资金而决算数据中不包括以上两项经费导致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6.70万元,增长26.27%,变动原因:2023年全区职业技能大赛在兴安盟举办,自治区为我单位拨大赛专项经费,导致决算数较上年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036.67万元。与年初预算 4,004.56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50.8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869.0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1,946.24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912.39万元,支出决算87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有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决算较预算减少。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80.32万元,支出决算12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中追加项目经费导致超预算。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70.83万元,支出决算7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有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07.05万元,支出决算9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有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决算较预算减少。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3.52万元,支出决算4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有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决算较预算减少。
6.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1608万元,支出决算51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此项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盟级财政配套资金和社区民生志愿者盟级财政配套资金,而决算中不包括导致较预算减少。
7.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17.19万元,支出决算14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项目资金预算导致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90.1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9.0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63.90万元,支出决算5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有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决算较预算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35.22万元,支出决算3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有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决算较预算减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77.5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2.62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90.13万元,支出决算7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有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决算较预算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251.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55.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3.45万元、津贴补贴256.47万元、奖金67.17万元、绩效工资47.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9.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51万元、住房公积金77.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5.46万元、离休费14.16万元、退休费58.49万元、生活补助0.8万元、奖励金0.15万元。
(二)公用经费 9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28万元、印刷费6万元、邮电费2.01万元、差旅费10万元、租赁费0.75万元、会议费0.69万元、培训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3.54万元、福利费9.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785.3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00万元。主要包括: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9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84万元、印刷费1.29万元、电费1.03万元、差旅费19.64万元、租赁费29.88万元、会议费3.56万元、专用材料费19.59万元、劳务费251.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9.5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1.45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79.5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0万元。原因:奖励金79.55万元是全区职业技能大赛选手和教师大赛奖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0万元是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补助。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5.50万元,支出决算 5.50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3.50万元,支出决算 3.50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5%;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2.00万元,支出决算 2.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三公经费”比预算压减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5.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50万元,占 63.62%;公务接待费支出 2.00万元,占 36.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5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用于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0.47万元,减少74.96%,变动原因:因公车改革,上交机关事务局3辆公车导致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00万元,接待19 批次,181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外宾接待。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9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28万元、印刷费6万元、邮电费2.01万元、差旅费10万元、租赁费0.75万元、会议费0.69万元、培训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3.54万元、福利费9.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9.76万元,减少9.21%,变动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办公经费支出导致较上年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7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73.8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71.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33.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22%。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1辆、应急保障用车 1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78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3年仲裁办案补助经费”、“设立兴安盟华洋技工学校初审评估费项目”、“人事档案数字化经费项目”等18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5.31万元。本单位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8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8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2023年仲裁办案补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13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8.13万元,完成预算的81.3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的完成绩效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未全部支付完成,案件审核需要自治区审核,第四季度审核完成时单位财务已经年底结账,不能再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2. 设立兴安盟华洋技工学校初审评估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69万元,执行数为2.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很好的完成了绩效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整改措施。
3. 人事档案数字化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很好的完成了绩效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整改措施。
4. 2023年全区职业技能大赛补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21.50万元,执行数为42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很好的完成了绩效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不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整改措施。
5. 职称评审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6分。全年预算数为28.75万元,执行数为28.62万元,完成预算的99.5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的完成绩效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未全部支付,因年底评审单位财务已经结账,不再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1. 2023年仲裁办案补助经费项目
2. 设立兴安盟华洋技工学校初审评估费项目
3. 人事档案数字化经费项目
4. 2023年全区职业技能大赛补助经费项目
5.职称评审费项目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不涉及部门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丽春 联系电话:0482-8266499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附件:
6.GK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xlsx
7.GK0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xlsx
8.GK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