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决算公开

来源:兴安盟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10-1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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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负责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负责受理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权的行使。主要包括:劳动用工、劳动标准、就业、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劳务派遣等方面。

  (二)主要职责

  负责全盟劳动保险监察案件的异地协查工作;负责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社会公布工作;负责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黑名单”认定工作,对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实施联合惩戒;负责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移送工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B、C三级评价工作等。承担承办同级政府或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监察事项,督查督办下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监察事项。负责指导全盟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并组织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盟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盟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协调处理涉及农牧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案件,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重点依法检查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化工、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按时足额支付农牧民工工资情况。监督检查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指定的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相关制度情况。负责全盟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负责统计报表、各类台账及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完成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无内设机构。本单位无下属 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3年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农牧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

  2.自治区考核我盟根治欠薪工作位于全区B级前列。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42.8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88.17万元,增长 178.15%,变动原因:机构改革后欠薪案件办案量增加,追加预算,另上划吸收原乌兰浩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化解农民工工资政府垫资的往来款项共计1,042.25万元,待政府部门追回欠薪单位所欠资金后可消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53.64万元,增长3.60%。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542.8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500.6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3.87万元,增长12.06%,变动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欠薪案件办案量增加,追加预算。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1,042.2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23万元,减少0.02%,变动原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年末结余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 1,542.8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500.5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3.64万元,增长 12.00%,变动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欠薪案件办案量增加,追加预算。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单位无结余分配。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1,042.26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上划吸收原乌兰浩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化解农民工工资政府垫资的往来款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42.0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1万元,增长 0.00%,变动原因: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年末结余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500.6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00.60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 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500.59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498.64万元,占 99.61%;

  本年项目支出 1.95万元,占 0.39%;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542.8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88.17万元,增长178.15%,变动原因:机构改革后欠薪案件办案量增加,追加预算,另上划吸收原乌兰浩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化解农民工工资政府垫资的往来款项共计1,042.25万元,待政府部门追回欠薪单位所欠资金后可消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53.64万元,增长 3.60%,变动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欠薪案件办案量增加,追加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500.59万元。与年初预算 554.6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0.25%。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440.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42.27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70.96 万元,支出决算34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有人员调出,经费减少。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 2.7万元,支出决算 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压缩经费。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39.5万元,支出决算 3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压缩经费。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11万元,支出决算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退休人员工资。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41.64万元,支出决算34.3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2.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减少,职工养老保险减少。

  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0.82万元,支出决算17.18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82.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 人员减少,职业年金减少。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 出(项)。年初预算3.35万元,支出决算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压缩经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30.3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5.3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5.46 万元,支出决算2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有人员调出,行政单位医疗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0.17万元,支出决算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1 %。本年度有人员调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29.3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6.45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5.84万元,支出决算2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有人员调出,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498.6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56.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3.63万元、津贴补贴114.56万元、奖金16.4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1.92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3万元、绩效工资20.84万元、住房公积金29.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66万元、退休费5.31万元。

  (二)公用经费 41.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1万元、印刷费1.936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04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3.24万元、工会经费5.3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9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00万元。主要包括: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6万元、差旅费0.99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7.00万元,支出决算 6.88万元,完成预算的 98.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7.00万元,支出决算 6.88万元,完成预算的 98.2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一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预算相比无变化;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车辆维修费支出减少;三是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6.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88万元,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8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6.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40万元,增长 97.67%,变动原因:机构改革,车辆编制增加,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本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本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41.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1万元、印刷费1.936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04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3.24万元、工会经费5.3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1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77万元,增长7.07%,变动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欠薪案件办案量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8.5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2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2.22%。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18分。全年预算数为2.7万元,执行数为1.95万元,完成预算的72.2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督查工作完成率90%;效益指标:重大违法欠薪案件下降;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80%;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任务,精准设定绩效目标。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不涉及部门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迪  联系电话:0482-3822003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附件: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x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x

  4.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xlsx

  5.收入决算表.xlsx

  6.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xlsx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xlsx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x

  10.政府性基金表.xlsx

  11.支出决算表.xlsx

  12.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决算公开项目绩效评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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