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预算公开

来源:兴安盟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3-2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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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是盟行署工作单位,为正处级。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盟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盟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拟订全盟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盟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自治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盟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落实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盟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以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7、牵头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盟(回盟)工作政策。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部分外国人来华工作监管。拟订全盟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贯彻落实自治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盟表彰奖励工作,依据有关规定承担全盟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盟委、行署名义开展的盟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盟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全盟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贯彻落实农牧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农牧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12、根据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要求,经盟行署划转的审批事项,不再承担审批职责,承担监管职责。

13、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盟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盟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盟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盟科学技术局有关职责的分工。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政策制定上,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盟科学技术局制定。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组织实施上,继续使用现有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由盟科学技术局负责管理维护;继续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专家局联合印制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发放工作许可前均应会签移民管理部门。

  (三)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本单位下属部门包括:非独立核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家,盟人社局干部人事档案中心、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盟劳动权益保障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人数75人,其中:行政编制数30人、事业编制数44人、工勤人员编制数1人。截至2024年12月底实有人员121人,其中:在职人员74人、离退休40人、聘用人员7人。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5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具体包括: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非独立核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盟人社局干部人事档案中心

非独立核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非独立核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非独立核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盟劳动权益保障中心

非独立核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盟委、行署各项工作部署,务实担当,狠抓落实,切实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质效。

(一)就业工作方面。统筹实施就业创业提质增效工程,通过深化四项行动,全力促进城乡居民高质量充分就业。争取实现全盟城镇新增就业5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3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250人,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4500人,农牧民转移就业89000人。一是深化“暖心就业”城镇居民充分就业保障行动。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兴安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全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深化千场招聘活动,紧盯重点群体就业需求,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000场次以上(线下500场次)。加大符合条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兜底援助工作,全盟公益性岗位总量保持在2000个左右,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二是深化“就在兴安”大学生就业创业攻坚行动。扎实做好“1131”实名制服务帮扶工作,实施一对一困难帮扶,挖掘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岗位2500个以上,做好入企访岗送岗护岗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实现市场就业2000人以上。三是深化“技能兴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全盟公共实训基地尽早运营,培育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家、大师工作室1家,争取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家、大师工作室1家,按需开展“1133订单式”补贴性培训1万人,进一步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城乡劳动者技能就业。四是深化“兴安劳务”品牌培育行动。坚持一县一品,培育自治区级劳务品牌2个,争取创建国家级劳务品牌1个,争取创建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1个,实现自治区外转移就业3万人,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

(二)社会保险工作方面。统筹实施社会保障提质增效工程,开展四个专项行动,进一步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全盟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口达到121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8.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2.5万人,全盟常住人口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一是开展精准扩面专项行动。稳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工作,抓实灵活就业人员、农牧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工作,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二是开展风险防控专项行动。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基金运行的全链条监管,不断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坚决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三是开展待遇保障专项行动。紧盯年度预算执行,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四是开展优化服务专项行动。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机制,推进社会保险业务“同审统办”,不断优化社保经办服务。

(三)人才人事工作方面。统筹实施人才人事提质增效工程,把握三个关键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健全人才服务体系。配合组织部持续开展“广纳英才·聚智兴蒙”引才活动。强化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扶持,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二是壮大两支队伍规模。切实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后续1+N补充招聘工作,加大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杰出人才奖等各类专家人才的推荐申报工作力度,谋划举办全盟第四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全盟培育技能人才90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000人。三是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完善事业单位考核、调动、培训等人事管理配套政策,做好“四岗”设置管理工作,激发事业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活力。

(四)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方面。统筹实施劳动关系提质增效工程,以三个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全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农牧民工工资等工作“提档升级”。是开展治理劳动关系风险隐患专项行动。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抓好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强化劳务派遣监管,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是开展提升调解仲裁服务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中的牵头作用,加快“诉裁调”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增强争议多元化解效果。是开展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两金三制”“双驻双查”等防欠措施,不断压实属地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及时处置欠薪线索案件,确保全盟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坚决守牢“新欠”防线。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3731.7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439.39万元,减少10.53%。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3731.7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3731.7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31.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8.02万元,减少8.0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均比上年度有所减少;编制人数减少21人,各类人员经费相关预算减少。二是预算核定基数变化导致各项缴费金额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0.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1.36万元,减少99.9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共有6个项目资金有结转结余,本年度仅有1个项目资金有结转结余。

(二)支出预算总计3731.77万元。

1.本年支出合计3731.77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34.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及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80.34万元,减少9.72 %。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在职人员减少16人,职工工资及公用经费均有减少。二是预算核定基数变化导致各项缴费金额减少。

   (2)卫生健康(类)支出104.65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与上年相比减少30.1万元,减少22.3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二是预算核定基数变化导致各项缴费金额减少。

   (3)住房保障(类)支出92.71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减少28.94万元,减少23.79 %。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16人,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二是预算核定基数变化导致各项缴费金额减少。

2.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收入预算3731.77万元,包括本年收入3731.7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6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31.71万元,占99.99%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06万元,占0.01%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00万元,占0.00%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支出预算合计3731.7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448.71万元,占38.82%

项目支出2283.06万元,占61.18%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31.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39.39万元,减少10.53%。主要原因一是编制人数减少16人,各类支出预算减少;二是预算核定基数变化导致各项缴费金额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31.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9.39万元,减少10.53%。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3534.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0.34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968.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3.88万元,减少23.29%。变动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16人导致。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01万元,减少54.57%。变动原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的项目经费2024年度存在上年结转资金,本年度没有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35.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1万元,减少5.79%。变动原因:其他人员 减少1人,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该项人员经费减少。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583.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84万元,增长14.73%。变动原因:此项经费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盟级财政配套资金,预算增加。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76.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1万元,减少7.20%。变动原因:本年度离退休人员交通费用取消,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导致减少。

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09.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06万元,减少23.17%。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16人;二是预算核定基数变化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4.8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53万元,减少23.17%。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16人;二是预算核定基数变化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减少。 

8.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16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00万元,减少0.79%。变动原因:本年专项资金项目中未做职业技能大赛(盟级经费)预算,导致减少。

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56.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83万元,减少56.54%。变动原因:上年存在结转结余项目资金,本年度未结转结余,导致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年初预算数为104.65万元,与上年相减少30.1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66.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58万元,减少22.68%。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16人;二是预算核定基数变化导致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37.9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89万元,减少20.69%。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16人;二是预算核定基数变化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减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92.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94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92.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94万元,减少23.79%。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度在人员减少16人;二是预算核定基数变化导致住房公积金(项)预算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448.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40.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2.58万元、津贴补贴279.73万元、奖金94.01万元、绩效工资123.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6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4.8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7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9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0万元、住房公积金92.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99万元、离休费16.39万元、退休费59.75万元。

(二)公用经费108.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0万元、印刷费6.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差旅费18.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劳务费5.00万元、工会经费15.45万元、福利费12.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万元,占63.64%;公务接待费支出2.00万元,占36.36%。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50 万元,比上年预增长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5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支出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支出相比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预算安排项目4个,项目预算总金额2283.06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2283.0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单位资金0.0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8.10万元,其中:办公费6.00万元、印刷费6.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差旅费18.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劳务费5.00万元、工会经费15.45万元、福利费12.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0万元。上年相比减少32.20万元,减少22.9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中各科目预算均有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0.1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3.8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6.35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2个,公开项目3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3731.71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景思懿            联系电话:15598981818

第五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表

附表:

公开01表-收支总表.xlsx

公开02表-收入总表.xlsx

公开03表-支出总表.xlsx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x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x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x

公开10表-项目支出表.xlsx

公开11表-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公开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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