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盟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17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人社局

高爱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引进培养化工人才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盟人社局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问题,积极搭建校企对接平台,助力盟内毕业生专业技能与企业实际需求精准对接,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保障。

       一、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

  深入推进“就业促进行动”,搭建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的精准对接平台,保障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建议由盟经济规划部门对全盟“十五五”及更长阶段经济发展方向作出宏观研判,盟人社局从就业市场对招聘岗位进行梳理统计和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调研两个渠道进行微观分析。结合宏微观两方面信息,提出几年内的人才专业需求情况,为职业院校调整专业提供参考。

  二、落实补贴政策,助力毕业生就业

  (一)鼓励自主创业就业

  一是加大青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支持力度,给与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助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二是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牧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三是为毕业学年内有求职创业意愿的、符合条件的就业高校毕业生发放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打造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优化创业园区服务环境,持续推进“兴安创业园”集群建设工作,扩大创业园(孵化基地)规模,鼓励各类创业园(孵化基地)对入驻的初始创业者给予房租、水电等费用优惠。提升创业服务载体孵化能力,完善“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广泛征集可复制性强、带动就业效果好的创业项目,充实创业项目库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多元化选择。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提案原文:政协兴安盟 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第0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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