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全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规范职称申报评审流程,优化人才评价方式,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立足岗位担当作为、创新创业,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结合兴安盟工作实际,盟人社局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全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就核心政策要点、申报规范、倾斜支持、工作要求等内容解读如下:
一、明晰申报范围,规范参评资格
2026年度全盟职称参评人员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全面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做到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保障各类人才平等参与职称评审权利。
二、优化评审模式,分类线上线下办理
一是分级分类开展线上评审。全区社会化高级职称、自治区本级中初级职称、卫生系列、工程电力、警务技术社会化高级职称全面实行全区统一线上填报、线上盲审盲评,不再报送纸质材料,大幅精简流程、提升评审效率、保障评审公平。涉密人员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规定,全程线下申报、线下评审。
二是保留线下纸质评审渠道。盟内中初级职称、中小学及中职教师职称、基层定向评价系列职称,继续实行线下纸质材料审核评审,贴合行业实际、贴合基层工作特点。
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评审规则。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不再开展同层级职称评审与资格认定;考评结合类高级职称,必须先通过国家、自治区统一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需答辩、量化评审的专业,严格遵照各系列专项评审要求执行。
四是健全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综合运用专家评审、述职评议、业绩效益评估、服务对象评价等方式,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倾向,更加注重实际能力与工作贡献。
三、紧盯时间节点,严格按期闭环申报
全盟职称申报实行分批次、分层级限时办理,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补办。
初级职称:5月11日—5月25日
中级职称:5月26日—6月10日
高级职称:6月11日—7月10日
基层定向评价高级职称:6月22日—7月10日
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论文奖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等所有佐证材料,均以对应层级申报截止时间为准。农牧民职称、基层定向中级职称、自然科研及网信工程等专业,待配套条件印发后另行启动申报。各级人社部门、主管单位逐级审核、按时报送,超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严守申报程序,压实逐级审核责任
全盟统一通过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开展线上注册申报,申报人员精准选择对应年度申报计划,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线上盲审人员下载评审表即可,线下评审人员同步完善评审表、送审表两类表格。
坚持一人一年一级一档原则,同一年度同一层级仅限申报一个系列专业,坚决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跨渠道重复参评。线上线下填报信息、业绩材料必须完全一致,材料不实、信息不符一律退回修改,因逾期整改无法参评的,责任由个人承担。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从严审核把关,层层压实初审、复核责任,规范逐级报送流程。
五、强化政策倾斜,助力基层一线人才发展
一是持续落实基层定向评价政策。中小学、中职、卫健、农牧、林草、水利、乌兰牧骑、文物博物等行业基层人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单独评审,不占用单位常规岗位职数。
二是放宽基层长期在岗人才条件。在旗县市工作满30年、苏木乡镇工作满20年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业绩要求即可不受学历、专业、岗位职数限制破格参评。苏木乡镇本科毕业满2年、大专毕业满4年,考核合格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三是激励人才下沉服务基层。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基层服务满3个月,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基层服务满3年且实绩突出,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严格落实教师、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基层服务硬性要求,评委会对基层人才实行单独分组评审。
六、拓宽人才通道,支持非公企业创新创业人才
非公有制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人才与公办单位人才同标准、同待遇、同申报渠道。放宽逐级申报限制,本科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大专满8年可直报中级;本科满12年可直报副高级职称。
创新评价导向,重点认可专利成果、技术转化、项目攻关、行业标准制定、生产经营实绩,不将继续教育作为非公人才职称申报硬性门槛,全力赋能民营经济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发展。
七、落实惠民惠才政策,完善衔接保障机制
一是畅通职称绿色通道。高层次、紧缺急需、业绩突出人才,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同类优惠政策每人仅限享受一次。
二是延续疫情一线医护倾斜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底,未享受人员按规定一次性申报。
三是深化职称与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贯通互认,职业资格视同对应层级职称,高技能人才依规顺畅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四是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管理,2026年全盟正高级教师核定名额19名,副高严格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有序评审,严禁机构改革期间突击评聘职称。
五是保障事业单位离岗创新创业人才参评权益,离岗期间正常享有职称申报、晋升资格。
八、从严评审监管,维护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全盟职称评审严格遵照国家、自治区各项管理规定,严肃评审纪律、强化全过程监督。申报人员对材料真实性终身负责,严厉打击造假抄袭、挂靠业绩、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规范继续教育管理,不擅自扩大培训范围、不违规收费,贴合专业实际设置课程内容。坚持阳光评审、全程公示,规范复核、答辩、公示、备案全流程,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择优晋升的职称评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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