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兴安盟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0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9-01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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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章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与规范服务收费标准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统筹局劳动关系与监察局、劳动权益保障中心、社保中心,立足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职业技能培训等职能,结合我盟物业服务行业用工实际,对提案反映问题认真研究梳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物业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物业服务队伍建设短板突出,服务质量落差大。物业行业保安、保洁等一线岗位人员年龄普遍偏大,人员流动性强,岗位薪资待遇整体偏低,个别人员的工资还未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参保落实不到位现象时有发生,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直接影响物业服务整体质量。

  二是物业收费管理不规范,定价标准混乱。物业服务收费、人员薪酬成本相互关联,部分企业因人工成本压力,出现服务与收费不匹配,收费项目混淆,质价不符等问题,行业良性发展基础不牢。

  三是小区公共秩序管理缺位,安全隐患凸显。保安岗位人员配置不足、人员老化,专业防护能力不足,造成小区秩序维护力量薄弱,带来一定安全管理风险,背后也存在岗位薪酬吸引力不足、招工留工难等用工层面根源。

  四是业主监督、纠纷化解渠道不畅。物业行业劳资纠纷、服务矛盾交织,部分劳资争议未能得到及时调处;业主维权、矛盾调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效能有待提升。

  二、现阶段人社部门已开展工作

  结合人社工作职责,重点聚焦物业服务企业用工监管、劳动者权益保障、从业人员技能提升三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开展物业行业劳动保障专项调研工作,上门调研核查企业用工台账,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依法补缴社会保险,严肃查处克扣拖欠工资、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违法行为,压实企业薪酬支付主体责任,筑牢一线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底线。

  二是畅通维权渠道,高效化解劳资矛盾。畅通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线上维权渠道,开设劳资纠纷调解窗口,建立物业行业劳资纠纷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化解企业与从业人员之间劳动关系矛盾隐患,召开物业企业专题座谈会,重点围绕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缴费申报等社保政策开展政策解读,现场答疑企业用工参保方面的疑问,指导物业企业依法规范为从业人员参保缴费,助力物业行业用工管理规范化建设。

  三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稳定一线从业队伍。面向保洁、安防等物业一线岗位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实操能力与职业素养;落实稳就业相关政策,引导企业优化劳动待遇,改善岗位条件,降低人员流失率,夯实物业服务人力基础。

  同时,收费标准制定、物业服务行业准入、小区公共秩序直接监管、业主委员会建设等职能属住建、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我局将主动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做好信息共享、联合检查,形成治理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加大物业行业用工常态化监管。常态化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制度,属地劳动监察机构要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对违法用工行为依法处置,引导企业建立合理薪酬体系,提升岗位吸引力,从用工源头改善从业人员年龄结构。

  二是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扩大物业保安、保洁岗位技能培训覆盖面,优化培训内容,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加强政策宣讲指导,引导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稳定从业队伍,充分发挥劳动仲裁、调解组织作用,高效处置物业领域劳资纠纷;主动配合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处置机制,推动劳资纠纷、物业服务矛盾协同化解。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积极参与物业行业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立足人社职能,配合做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各项工作,共同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工作的关注!欢迎继续对人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0日

  单位负责人:刘明

  承办人姓名:王维忠、王雪

  承办人电话:0482-5586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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