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关于加强自治区级消防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扎实推进兴安盟消防人才培养工作的提案
审查意见:立案—交承办部门办理
内 容:
一、案由
兴安盟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边疆地区,地域广阔、灾害风险类型多样,消防救援任务艰巨。我盟现有消防人才培养体系仍存在产教融合不深、协同育人机制不畅、人才供给与实战需求存在差距等问题,制约了消防救援能力的全面提升。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构建具有兴安盟特色的消防人才培养新格局,亟需加强消防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
二、主要问题
产教融合机制不够健全:消防救援机构、职业院校、消防企业等相关主体间尚未形成稳定、深入、制度化的协同育人机制。缺乏在专业规划、课程开发、教材编写、师资共享、技术研发、实习就业等方面的深度融合。
人才培养与实战需求脱节:院校消防相关专业(如应急救援技术、消防工程技术等)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技能训练标准与消防救援一线实战要求、技术装备发展更新存在一定差距。“双师型”教师队伍短板明显,职业院校中具备深厚理论素养和丰富实战经验的“双师型”教师相对匮乏。
实训基地共建共享水平不高:符合现代化消防实战训练要求的综合性、高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投入大、维护难,院校或消防救援队伍独立建设存在一定困难。
政策支持和保障体系需完善:对消防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的专项政策扶持、经费保障、评价激励机制等尚不完善。
三、具体建议
为扎实推进兴安盟消防人才培养工作,特提出以下建议,旨在构建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院校主体、企业参与的消防产教融合共同体。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协同机制。
建议由盟行署牵头,教育、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人社、财政、科技等部门协同,联合职业院校、消防救援支队、消防重点企业、科研机构等,组建“兴安盟消防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会或指导委员会。
制定共同体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方权责利,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项目对接、评估反馈等长效运行机制,统筹协调消防人才培养的重大事项。
二是深化教学改革,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共同体内院校与消防救援机构、企业紧密合作,对接消防职业标准、岗位需求和实战技术发展,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实训标准。
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班”“定向培养”等模式,实施“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队、校企联合培养”。在兴安职业技术大学设立消防定向培养班,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服务,我盟产业需求。
三是共建共享资源,打造高水平实训与实践平台。
整合政府、院校、企业、消防救援队伍资源,采用共建、共管、共享模式,在兴安职业技术大学规划建设1-2个盟级高水平综合性消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基地应模拟真实灾害场景,配备先进训练设施,兼顾教学、培训、技能鉴定、技术研发等功能。推动消防救援站、企业消防队等作为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四是畅通双向流动,建设高素质“双师”队伍。
建立消防救援队伍、消防企业技术骨干与院校教师的双向兼职、定期交流制度。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院校教师定期到一线挂职锻炼、顶岗实践,支持一线优秀指战员、工程师到院校担任兼职教师或产业导师。
五是拓展合作领域,促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
鼓励共同体成员围绕兴安盟地域灾害特点、消防装备技术革新、灭火救援战术战法、消防安全管理难点等开展联合技术攻关、课题研究。支持院校与企业、消防救援队伍共建技术应用中心、创新工作室,促进消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应用和推广。
六是加大政策支持,完善保障与评价体系。
建议盟级财政设立消防产教融合专项资金,对共同体建设、实训基地运营、课程开发、“双师”培养、学生实习就业等给予稳定支持。积极争取教育厅上级相关项目资金。
教育、人社、应急管理部门在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技能等级认定、消防职业培训、岗位招录等方面优先考虑。
加强消防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是破解兴安盟消防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提升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对于保障我盟消防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各相关方面高度重视,凝聚共识,协同发力,扎实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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