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人社发(2022)32号-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技能中国在兴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盟人社局 时间:2022-03-30 16:58:57 点击量:

  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 精神,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 进扩大就业,根据《“技能内蒙古行动”工作方案》,立足于兴安 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技能中国在兴安”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马凤阁

  联系电话:( 0482 ) 8266424 13804791328

  附件:“技能中国在兴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技能中国在兴安”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 精神,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 进扩大就业,根据《“技能内蒙古行动”工作方案》,立足于兴安 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想,本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全面实施“技能中国在兴 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推进技能型兴安 建设,吸引更多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成才,创新型、应用型、技 能型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为推进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 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 总体目标

  大力实施“技能中国在兴安”专项行动,以培养高技能人才、 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先导,带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稳步 扩大培训规模,持续提升培训质量,技能劳动者队伍结构不断优 化,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高技能人才不断涌现。

  2022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400 A,其中,城镇 就业技能培训2800人、农牧民转移培训6500人、创业能力培训 1100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000 Ao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600 人。

  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9000人,新增 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350人, 其中,新增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 书600人。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专项培训计划,促进重点群体技能提升

  1、 实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高校毕业 生职业技能培训,推进“1+X”证书制度,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 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 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增强高校毕业生适应产业发 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能力。推广“互联网+创业培训”,高校 毕业生创业实训采取全程网上培训、网上考核的方式开展培训, 据实给予培训补贴。

  2、 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计划。组织职业 院校、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有效利用专业品牌优势, 针对有培训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全面开展职业 技能培训,提升转岗就业技能和创业技能。

  3、 实施退役军人培训计划。各旗县市人社局协同退役军人 事务部门对即将退役的军人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和职业指 导,对退役军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结合退役军人技能需求和就 业愿望,推行适应性培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合理就业预 期。

  4、 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训计划。各旗县市人社局协同乡村

  

  振兴部门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 衔接。组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农村牧 区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开展推进乡村建设所 需的农业农村本地人才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农业农村高技能人才 和乡村工匠。鼓励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劳务经纪人、乡村振兴带 头人、直播带货人等新兴工种培训。对具有一定文化素质的农村 牧区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及返乡留乡人员开展大数据、 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领域新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围 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病虫害防治、农畜产品加工等开展 实用技术培训;围绕乡村特色产业、乡村旅游、家庭服务业等开 展特色培训;围绕就业地区经济发展和用工企业需求开展岗前技 能培训。各地结合本地特点,面向脱贫劳动力开展手工编织、刺 绣、工艺品制作等专项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实现脱贫劳动力灵活 就业、居家就业、稳定就业的目标。

  5、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组织发挥职业院校、 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 工技能提升培训。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 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训。 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方式,统筹并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现学校 培养与企业用人有效衔接。鼓励企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引 导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网络学习平 台,开展职工培训。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 师工作室,企业应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按规 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6、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组织准备创业和创业初 期的人员参加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 训、企业经营发展等培训,提升参训人员的项目选择、市场评估、 创业计划等能力。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强专业 人员队伍建设,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培训指导服务。

  (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1、 拓宽技术工人职业发展通道。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逐 渐实现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推动融合发 展。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人员技能等级 认定。

  2、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 证、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逐步推 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对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支 持和指导。鼓励各旗县市紧密结合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和非物质 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等,组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推动技 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

  3、 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职业 技能大赛,打造我盟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建立健全以国赛、 世赛选拔赛为龙头,以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以行业竞赛 和地方职业技能竞赛及专项赛为抓手,以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 武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办好兴安盟 第一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参与第五届“中国创翼”创 业创新活动。

  四、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人社局要深入学习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进一步 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重大意义,将技能人才纳入本地人才队伍建 设重要工作内容,要明确责任,形成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广泛 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工作合力。

  (二) 加大经费支持。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 基金、人才专项资金、教育经费,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 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加强对职业技 能培训工作的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 训资金等进行规范管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培训 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继续实行“互联网+ 监管”,优化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力度,并依法依规严惩。

  (三) 加大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技能中国在兴安”专 项行动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和成果成效。要大力宣传行 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技能人才, 支持技能人才工作,营造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 推进步骤及时间安排

  实施“技能中国在兴安”专项行动分为5个阶段,各阶段有 序衔接,压茬进行,确保取得实效。

  (一) 开展宣传动员( 2022年3—4月)。各旗县市人社局 科学编制各项培训年度计划并逐级下达,组织招生宣传。

  (二) 确定承训机构( 2022年4月)。盟人社局按规定确定 或调整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由盟、旗县市人社局统一向社会 公布。

  (三) 组织实施培训( 2022年5-11月)。各职业技能培训 承训机构做好招生工作,并按照教学计划开展培训。

  (四) 加强督导指导(2022年1-12月)。各旗县市人社局 加强督导指导并贯穿培训全过程,做到事前规划、事中监管、事 后考核。

  (五) 组织绩效评价( 2022年12月)。盟、旗县市人社局 对“技能中国在兴安”专项行动逐级开展绩效评价。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技能中国在兴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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