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2023年度“强技能、助增收”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全盟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规程》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人社局 时间:2023-03-17 18:13:38 点击量:

  2023年3月15日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2023年度“强技能、助增收”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先将该文件解读如下:

  • 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自治区人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预下2023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草案)的通知》要求,为便于各地做好2023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落实兴安盟委行署关于印发《兴安盟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办法》(兴署发〔2019〕43号)文件,我局印发了《2023年度“强技能、助增收”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 政策出台依据

  依据《“技能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内人社发〔2022〕31号)”和《2023年兴安盟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四大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我盟有劳动能力和培训就业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高质量培训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扩增收,扩大技能人才评价覆盖面,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保障服务企业人力资源供给,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为我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技能保障,依发此方案。

  三、政策出台目标

  针对兴安盟的地区产品优势,精准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使劳动者能够灵活就业、稳定就业、高收入就业,确保城乡劳动者长期稳定就业、稳定增收,为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四、政策出台任务

  2023年全盟开展各类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7万人次。其中:企业职工培训2000人(含新型学徒制600人);就业技能培训9200人(含城镇就业技能培训2200人,农牧民转移就业培训7000人;家政服务类培训1540人);创业培训1500人(含大学生实训400人)。

  一、《规程》出台政策背景

  针对2022年审计、督查、巡视等发现一系列问题,为解决经办机构政策指导解读不到位,承训机构执行政策不精确等问题,我们针对工作中易犯的错误、人社部门指导盲区和承训部门掌握不准的政策问题进行调研、梳理,旨在出台一个能够管长远的规程文件,帮助经办、承训机构纠偏防错,提供政策遵循。

  二、《规程》主要依据

  主要根据兴安盟人社局2021年制定下发的《兴安盟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实施细则》(兴人社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和自治区最新政策进行比对,对大量文件进行浓缩压减合并,使大家不必就某一问题翻阅大量文件资料,节省时间,且方便好懂,提升了工作执行的精准度。

  三、为什么规范培训任务申领及下达。

  主要从指标量化、培育打造品牌和规范责任的角度考虑,以往承训机构在盟人社局考核公示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培训,各旗县市与培训机构对接不正规,责任分工、承诺义务、品牌培训和就业效果均不够理想,造成培训质量效益低下。为此,我们要求各全盟培训指标下达后,各旗县市人社局应在一周内组织有意愿承接当年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承训机构召开年度任务布置会议,定指标定任务定责任,并且将培训机构就业率当成一件大事重点抓,培训机构必须提交与企业签订的就业战略合作协议或订单协议,每个专业(工种)应提交不少于2个足够吸纳培训人数就业的企业签订的“就业合作协议”,如果不提交或提交虚假协议将取消其承训资格。

  四、为什么要进行常态化培训意愿采集

  培训意愿是个动态变化的指标,必须通过常态化的采集才能确保培训人员不流失。常态化培训意愿采集,通过定期上报、推送,精准匹配培训专业,便于动态掌握城乡劳动者培训需求。

  五、为什么要严格培训准入门槛

  这几年,国家不断释放培训政策红利,让许多不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进入政府补贴性承训机构行列,对我盟整体培训质量和培训信誉造成负面影响。为提升我盟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职业培训环境,根据国家“培训机构大起底、培训质量大检查”方案要求,我们在对近年来自治区民办机构管理文件进行研究梳理,对培训机构准入条件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师资强、条件好的民办培训机构得到保留,同时,打击山寨机构,肃清民办培训机构。

  六、为什么要加强培训过程监管

  兴安盟出台的这项政策其主要目的是规范承训机构教学过程,规范严的思想、提高严的标准、明确严的措施,确保严的成效。从认定为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开始就必须严格遵守《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定》,将培训过程监管做为衡量培训绩效的关键指标,加强补贴性培训信息实名制管理工作,坚持补贴性培训信息“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原则,实现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全覆盖,参加补贴性培训的人员全实名,政策性补贴资金全记录,做到补贴培训过程可追溯,补贴性培训质量可监控。因此,培训全过程必须视频录像、签到打卡,确保出勤率达到双90%,培训后至少跟踪6个月以上,并按照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要求安排与学员培训专业相一致的岗位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城镇就业技能培训后保证70%以上就业率,农村牧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后保证40%以上就业率。完善创业培训后续跟踪服务制度。创业培训机构要联合培训讲师对学员创业或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回访,组织讲师和服务专家提供后续服务,积极对接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等各类创业服务。培训结束后如实填写《创业培训学员培训后续服务活动报告》,并于每季度向旗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送《创业培训后续支持跟踪服务季度报表》。培训后创业成功率须达到40%以上,创业带动就业达到3.5倍以上。

  七、为什么要严格线上线下教学管理

  线上网络平台需具备安全稳定的线上培训技术条件,有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专项能力规范或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课程的线上数字培训资源,具备建立劳动者线上实名制培训台账(包括学员注册信息、身份类别、培训课程、培训时长管控、培训效果考评)培训过程可记录等相关技术手段,能够按劳动者实际培训情况出具线上学习记录和培训证明。

  从教学管理过程来看,当前的线上教学平台监管不够科学正规,不能做到参加补贴性培训的人员长时监管、培训全程复盘追溯、培训质量全程监控。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相应技术手段加强对线上学习课时、学习状态的监督与管理,采用实名验证、人脸识别、远程监控、过程拍照、视频录制、即时互动等技术手段,保障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确保培训的真实性。线上培训课时原则上不高于总培训课时的40%,理论教学与实操教学占比应严格控制在理论不高于40%、实操不低于60%比例进行培训,线上培训当日累计时长不超过8课时,这项要求做为一条红线坚决不能逾越。

  八、为什么要加强培育打造培训品牌

  一是培训打造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是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二是培训打造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是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竞争力的必须趋势。三是培训打造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是考核培训机构优良的重要指标。

  结合兴安盟地区产品优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人社部门要根据当地特色产业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结合属地承训机构师资特点和培训专长,帮助其打造高质量技能培训品牌,提升培训机构知名度,促进培训就业率增长。培训品牌补贴申报不受年度指标任务限制,但必须保证培训质量和就业成功率。

  具体地讲:重点打造以“兴安大米”、“兴安牧童”等特色种养殖培训品牌;发挥兴安盟的民族特色优势,重点打造蒙古刺绣、孔雀羽毛、民族手工艺品编织等培训品牌;发挥兴安盟的红色和绿色优势,打造文旅专业为主的培训品牌;发挥兴安盟名优土特产优势,打造突泉名小吃、朝鲜族名小吃、蒙古族名小吃等培训品牌;发挥兴安家政的品牌优势,打造兴安盟家庭服务专业为主的培训品牌;发挥突泉焊工的品牌优势,打造制造业培训品牌等。通过帮助承训机构找准定位,与国内专业相符的企业签订长期就业战略合作协议、订单合作协议,精准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培训后使学员能够灵活就业、居家就业、稳定就业,提升品牌拉动就业效应,确保城乡劳动者长期稳定就业、稳定增收。

  九、为什么要明确工作职责

  一是机构改革大势所趋。机构改革后,新编制运行顺畅,人社局作为行政局是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主体,理应承担更多工作责任,发挥好行政主管职能。而改革后的就业服务中心、职鉴中心要尽快做好角色转换,主要负责业务经办和下级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各负其责、各履其职。二是工作运转现实需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范管理、整体推进、保证质量”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行管理和组织实施培训,对培训质量和补贴资金安全负责。从工作角度来看,更能捋顺工作职能,发挥各级作用,促进工作层级落实质量。

  十、为什么补贴申领实行信用承诺

  从审计、督查、巡视等情况看,由于人员类别识别不精准、补贴申领不正规而导致的补贴追缴困难情况普遍存在,因此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对承训机构和培训对象责任、义务严格规范、确保补贴追缴顺畅。补贴申领实行信用承诺制,即承训机构或企业对培训真实情况进行信用承诺,个人对培训考勤、考核评价等真实情况进行信用承诺,一旦发现套取、冒领等虚假行为将无条件退回其培训费和生活费补贴,不予退回者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由公安、纪检等部门依法依规追缴并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原文:《2023年度“强技能、助增收”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全盟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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