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盟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0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人社局

王雪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就业促进行动”,打造多元化就业服务平台,助力“家门口”就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就业创业政策,鼓励企业稳就业方面

  实施“企业稳岗补贴”“企业在岗培训补贴”等政策,继续鼓励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积极提供就业岗位,基层岗位以吸纳技能型人才为主,针对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岗位招聘,不再以“专科以上”等模糊条件,以求人岗匹配,提高岗位效能。鼓励各类企业招聘兴安盟户籍大学生,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二、加大对培训就业政策扶持力度

  按日为参加技能培训人员发放务工补贴,确保人员培训与增收两不误;对考取技能证书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大学返乡就业,对高技能型人才予以认定,并按照相应的标准提供住房补贴和生活津贴,以解决他们在初期返乡就业时的生活压力;针对兴安盟特色产业,开展定向培训,提升大学生的专业技能与地方产业的契合度,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对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公司开发的岗位,经认定属于有效岗位的,按岗位个数给予一定的补贴,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开发就业岗位的积极性;加大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力度,大力开发乡村医生、乡村教师、社区工作者等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对于客观条件艰苦、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岗位,应仅限“兴安盟籍”毕业生报考,效仿内蒙古森工集团,加强本土人才聘任,增强岗位人员稳定性。

  三、创新招聘方式

  积极对接行业部门及企业(产业、项目)开发岗位,鼓励人员参与线上招聘活动;进一步加大网络招聘力度,不断提升网络招聘规范化程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经营主体实施,并给予一定补贴。抓住寒暑假大学生返乡时机,联合盟内企业开展大型专场招聘会,为有返乡意愿的大学生提供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和政策扶持,确保供需精准对接。

  四、加强对农民工、大学生等特殊群体专项就业服务

  目前,我盟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60个,通过集体开设培训班等方式,组织开展专项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工、大学生参加相关技能学习,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订单式培养,确保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紧密对接,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就业质量和效率,助力实现“家门口”就业的目标。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提案原文:政协兴安盟 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第0204号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