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小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龙头企业、“专精特新” 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的提案》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结合兴安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际,现就提案中涉及人才培养、技能赋能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是我盟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技能人才支撑,当前我盟企业在协同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产业链技能人才供需错配,龙头企业技术外溢带动技能培训作用发挥不充分,专精特新企业高技能人才供给不足,中小微企业职工培训能力薄弱、参训渠道有限等现实问题。立足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职能,我盟围绕产业链人才需求,持续完善技能培训体系,助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一是依托龙头企业搭建产训对接载体,释放以大带小培训效能。深入落实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发挥龙头企业技术、设备、岗位资源优势,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在服务自身人才队伍建设基础上,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开放实训场地、师资资源。结合我盟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链,配合开展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同步嵌入技能人才对接环节,推动龙头企业把岗位技能标准向链上中小微企业输出。落实企业培训补贴政策,将带动上下游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成效,作为企业申报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评优参考依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链上中小微企业共同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二是聚焦专精特新企业需求,实施一企一策技能赋能服务。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技能人才需求台账,纳入全盟职业技能培训动态培育清单,实行“一企一策” 定制化培训服务。围绕企业新技术、新产品、产业链配套能力提升需求,联合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重点培育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充分发挥兴安盟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主体作用,深化 “千校万企” 校企合作,推动院校教师走进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技术服务,企业技术骨干入校担任兼职教师。大力推行 “学历证书 + 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培养模式,为专精特新企业输送复合型技能人才,支持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夯实企业创新发展的技能人才底座。
三是面向中小微企业,降低企业职工技能提升成本。针对中小微企业培训经费不足、自有培训力量薄弱的痛点,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红利,简化中小微企业培训申报流程。围绕我盟农牧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面向中小微企业在岗职工广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支持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社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开展的各类技能培训,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积极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培训模式,解决中小微企业职工工学矛盾。结合我盟地域产业特点,围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文旅服务、新能源配套等本土产业工种,开发适配中小微企业的培训课程,补齐中小微企业转型发展技能短板,提升企业吸纳就业能力。
四是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提升技能培训服务质效。主动加强与工信、财政、发改等部门联动,建立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岗位缺口,动态调整全盟职业技能培训方向、培训工种。完善培训后跟踪服务,推动培训、评价、就业闭环衔接。将产业链技能人才供给情况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评估,根据企业实际反馈优化补贴政策、培训模式。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立足职业技能培训主责主业,持续优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不断补齐产业链技能人才短板,为全盟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微企业协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能人才保障。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0日
单位负责人:刘明
承办人姓名:白云霞
承办人电话:0482-558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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