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来源:兴安盟人社局 时间:2022-05-02 11:20:08 点击量:

  2022年4月,盟人社局印发了《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兴人社办发[2022]74号)的解读如下:

  一、印发《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意义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开展,围绕“惠企利企便企”工作主线,确保劳动用工监管每一项任务部署到位、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二、印发《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政策依据

  为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保护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未成年保护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三、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保障权益方面

  这个指标:要求深入开展劳动用工检查专项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合同时长、试用期时长等合法合规,在职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这些工作是我人社部门常态化工作。每年联合多部门开展多次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深入企业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持续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检查、企业劳动用工诚信评价工作,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切实保护我市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指导企业履行职工工作时间规定方面

  这个指标:衡量是否督促企业落实职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是否依法依规做好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审批工作。对员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工作的,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是否存在用工歧视以及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每年人社部门在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依托 “双爱”活动深入企业,督促落实职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督促企业为加班员工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持续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依法依规处置有关用工歧视、侵犯女职工权益等举报投诉案件。

  四、解除劳动合同裁员等方面

  这个指标:主要检验是否制定企业裁员合规工作流动、依法开展企业裁员报告审核,要求实现企业报告的裁员方案审核率达100%。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违规失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解除后经济补偿补偿等事宜都需依法依规。本细规定裁员等相关条件、裁员程序、不得裁员以及裁员后经济补偿等事宜规定。人社部门首先按规定制定了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办事指南,并在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其次指导企业做好经济性裁员报告,严格审查其裁员合法性,实现了企业报告裁员方案审核率达100%。

  五、工作质量考察以及诚信建设方面

  要求用人单位不能存有性别岐视,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尤其是对女职工的保护更要合法合规。在诚信建设方面要求人社行政部门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对拖欠农民工资等失信企业要对其进行联合惩戒。

  六、及时处置争议和激励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方面

  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履行条约发生的争议,人社部门要依法依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等要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一些评定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要联合各个部门尤其是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给予一些优惠政策,加大对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宣传力度,积极选树诚信典型,提升企业知名度。

     政策原文:兴人社办发(2022)74号 关于印发《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6503 传真: 0482-8266568 Email: xamrsjzzxz@163.com

兴安盟人社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09 蒙ICP备20000031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3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